因為我們已經暫時或永遠分手,我不再擁有想打電話就能找到她的自由與權利,

因為我恐懼電話那頭的她被迫說出不想說的,恐懼我仍無法接受某種善意的謊言,

或僅僅是感受到輕微的陌生、短暫的沉默、無能表白的痛楚。我不要那些。

困獸之鬥。

或者,那無以名狀的事物依然使我畏懼得無法正視,我不能凝視我的心如我凝視那一大片斑駁的風景,

一向以為醜的如今變成美,倘若那是我生前所見最後景象,我渴望將每個細節都看清,

建築、材料、顏色、形狀、氣味、動作,連看不見的風都可以從它令之拂動的樹葉間感覺其顫動,

如果一向以為醜的可以變成美,一向視而不見的可以變得如此珍貴,那痛苦為何不可。

為何我們必須躲避。為何要從痛苦轉為平靜?

若內心的失落巨大彷彿將我們連根拔起,我們渴望某一個具體的、立即的解藥,

透過一種動作,做點什麼,立刻地、快速地,安撫自己,儘管那安撫之後可能是另一種失落,

可能造就另一層倒塌,我們經常放任行為、衝動,就是去做,不顧一切,不計後果,

享受那份任性與暫時解除焦慮與痛苦的動作。

動作。一個動作。一組動作。一連串的動作。一個動作接連另一個。一個阻止一個。

動作。

我感覺體液喪失,內心空洞,但真是如此嗎?

那種失落感可能在下一刻被另一種感覺填補,渴望對某個人說話的欲望會被另一種聲音蓋過,

然後在不可知的將來(或許只是下一刻,三小時後?明天?)又重來一次。

但每一次的重來必然有些新的內容,某些因此時此刻的意念與感受改變的,

重組過,或仍未發現的,或者其他(神祕經驗?溢出言語文字可描述的?破碎不成形反覆顛倒的?)

太多太多。

或許小津已經變成一個抽象概念,一個我不斷與之交談,卻越來越分不清面貌,越顯得遙遠,

或其存在到最後已不再重要,我說不清。(迷宮中的戀人,260-261)

 

我們共有一座殘骸 那不知該如何被言說

如何被看見 如何被記憶 如何被回憶 如何被拼湊 如何被召喚

只有在對話時才能顯影形狀 只有在見面時才能被觸摸

我想看清楚它又害怕看清楚它 我想碰觸它又害怕它崩毀

我以為妳一直都是如此美好 我總不懂為何妳要如此嚴厲對待自己

不斷反覆內省探問逼視自己 使自己受傷

其實是我對自己太軟弱 是吧(迷宮中的戀人,294)

 

當她可以整夜和他在一起時,他們會在拂曉前被城裡三座清真寺的尖塔裡的鐘聲喚醒。

她和他走過設在開羅南部和她家之間的市場。他們走在清晨清冷的空氣裡,

美妙動人的宗教歌聲像弓箭一般直入雲霄,一座尖塔應和著另一座的歌聲,

彷彿是在傳播著關於他們的流言蜚語,木炭和大麻的氣味濃濃地飄散在空氣裡,他們是聖城裡的罪人。

他用手臂掃落餐館桌上的盤子和玻璃杯,希望待在城裡某處的她,會抬頭看看,尋找噪音的來源。

當她不在身邊的時候,他是個一向獨自來去沙漠和小鎮之間,卻從不感到孤獨的人,

一個在沙漠裡的男人會用雙手捧著空虛,心裡明白這對他比水還珍貴。

他知道厄塔吉附近有一種植物,如果有人把它的心挖去,原來長著心的地方,便會流出具有草藥療效的汁液。

每天早上他就可以從這棵植物上喝到相當分量的汁液。

這種植物即使缺少了某個部分,也還能枝繁葉荿地活上一年。

他不在乎她與別人生活在一起的事實,他只是想著她的纖細優美,她的風情嫵媚,

他嚮往那個時刻,他們之間心有靈犀,在心靈深處有一小塊共同的天地,

他們是如此不同,卻又像合上的兩張書頁般親密交融。(迷宮中的戀人,324;英倫情人,翁達傑。)

 

她換了音樂,是曾經寄送給我的舒伯特,不透過交談,她亦能透過音樂安撫我的焦躁。

偶爾抬頭,見她提著一只水壺,收斂腳步幾無聲息走到門外,澆花去,

簷下有兩張桌,留給抽菸與喜歡戶外的客人,落地窗前有一排植物,遠見阿撒逐一為它們澆水,

她仔細均勻地動作著,隔著玻璃窗,像是電影裡一個畫面,白雲蒼狗,

我突然憂傷想哭,走進了阿撒的結界,擔心自己會失手破壞了它,

曾經憂鬱帶著飄忽氣息,美麗而危險,身上有著無名破洞力量不斷流失的阿撒,使我心疼又擔憂的她,

如今,她輪廓清楚,身心都瀰漫一種手工藝者的堅定與渾厚,

我確信她與鍾在此建造一小小天地,它讓阿撒堅實,

如她所說的,在這世界裡,找到了一個安放自己的位置。(迷宮中的戀人,327)

 

因為不能讓鍾知道你們的事,即使已經提及分手,她還得扮演照顧者的角色,

是啊,她能照顧鍾,卻無法照顧你。清醒時你會知道這麼想並不公平,你忍受著孤獨的同時,

阿撒忍受的是雙倍的痛苦,她正努力地在長時間的工作之餘設法妥善地處理她與鍾之間的關係,

你不能見她時,她也無法見你,你不能與她聯絡,她也聯絡不了你,

然而你並不清醒,你正在被恐懼、忌妒、孤獨、猜疑所吞食。

這是第一次,你清楚感覺到,那場婚禮在甜美之後,其可怕的後座力不斷發酵,

首先爆發的就是,占有。

名不正言不順,正名是危險的,愛情裡的正名甚至比證明更像是陷阱

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,你從沒結過婚,想像中的異性戀婚姻只是一紙合約,一場婚宴與冗長庸俗的儀式,

而如今你理解到,無論庸俗或脫俗,按照宗教或民間信仰,宣示或允諾,合法或不合法,

婚姻可以形同虛設,但其名義帶來的力量卻將使身在其中的人感受到不可思議的「名字」的力量。

而那力量感染了你們,你們甚甚至還無法得到一個正確名字。(迷宮中的戀人,36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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